为加强酒类流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酒类消费安全,根据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现就我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在宁国市从事酒类生产、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者、商店、超市、便利店、饭店、餐厅、酒吧、茶座、OK厅),以下简称酒类经营者。
二、登记时间:公告之日起45日内。
三、备案地点:宁国市商务局四楼执法大队(宁阳东路38号)
联系电话:4016102
四、提交登记材料:
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下载打印点击: 宁国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报表(正面).doc 宁国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报表(反面).doc,或到商务局执法大队办公室领取);
2、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3、酒类经营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酒类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手续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商务部25号令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宁国市商务局
二00九年六月五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