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安徽宣城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县级商务 >  正文
关于实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公告
2009-06-08 09:38  文章来源:宁国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加强酒类流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酒类消费安全,根据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现就我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在宁国市从事酒类生产、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者、商店、超市、便利店、饭店、餐厅、酒吧、茶座、OK),以下简称酒类经营者。

二、登记时间:公告之日起45日内。

三、备案地点:宁国市商务局四楼执法大队(宁阳东路38号)

联系电话:4016102

四、提交登记材料:

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下载打印点击:宁国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报表(正面).doc宁国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申报表(反面).doc,或到商务局执法大队办公室领取);

2、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3、酒类经营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酒类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手续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商务部25号令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宁国市商务局

00九年六月五号

  (首发子站:安徽宁国商务之窗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近日公布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2008-05-13 16:01
商务部近日发布了2008年第16号公告    2008-04-01 10:4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