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城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中秋”两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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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4 16:49 文章来源:宣城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县、市、区商务局,有关企业:
2009年国庆、中秋即将来临,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举国上下普天同庆的一件喜事。为努力营造安定、祥和、有序的节日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供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筹做好商务经济发展各项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搞好国庆有关活动的同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统筹做好商务经济各项工作,继续深入分析商贸领域存在的新问题,深入研究商务经济的新变化,深入把握促进消费的新机遇,深入发掘商务系统的新优势,以商务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为国庆献礼,做到喜迎国庆与商务经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二、切实做好节日市场供应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做好国庆、中秋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到本地区重点流通企业、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以及成品油经营企业调查市场供应状况,完善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农业、粮食、交通等部门,组织企业加大生活必需品调动力度,拓宽采购渠道,协调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市场资源组织和投放,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各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和中石化、中石油宣城分公司要加强商品货源组织和储备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确保在国庆中秋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市场不脱销、不断档。
三、加强监测预警,把握市场动态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一要加强市场监测,督促城乡市场监测样本企业认真执行商务部《城乡市场监测报表制度》和《黄金周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认真做好运行预测和分析报告工作;二要选择辖区内重点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企业销售、消费热点等方面的分析工作;三要加强节日动态分析上报,黄金周期间的9月30日至10月7日,每日16时前将本地当日市场消费总体情况、市场供求、热销商品、主要生活品价格变化和消费、服务客流变化等情况,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上报我局商贸科(10月7日下午16时前,上报整个黄金周的市场运行分析报告,10月7日当日销售额可进行有依据的推测)。
四、全力强化维稳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商贸企业,要进一步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大解决群众诉求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大型商场、超市和加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当前尤其要抓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严把食品质量,确保消费安全。
五、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值班、带班制度,充实一线力量,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准备随时处置应急的机动力量,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局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各县、市、区商务局国庆期间值班人员安排名单,于9月20日前上报市商务局;中石化、中石油宣城分公司、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商之都宣城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国庆期间值班人员安排名单,于9月20日前上报宣州区商务局的同时上报1份至市商务局。
联 系 人:刘桂林、王利民、王清玲
电话:05633036351 传真:05633022691
电子邮箱:xczhb2006@163.com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