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商务局
(2008年6月5日)
为了抓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根据宣城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安排,现将我市生猪屠宰日常监管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关于生猪屠宰日常监管工作情况:
生猪屠宰加工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既涉及着千家万户养殖户,又连接着千家万户消费者,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对提高肉品质量,保障广大老百姓肉食品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此,全市商务部门高度重视,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坚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是巩固去年下半年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去年9月份到年底,我们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全面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创造公平竟争环境,加强屠宰管理和执法的监督检查。并针对本行业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治。对全市56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逐个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定点资格,通过整治,城区7家,乡镇48家屠宰场符合标准,取缔了一个乡镇屠宰点。二是对当前生猪屠宰企业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措施。生猪屠宰加工费是定点屠宰企业宰杀生猪时企业收取的一项费用,屠宰加工费收取标准,省政府皖政办〔2003〕12号、宣城市政府宣政办〔2003〕75号文进行了具体规定,我市屠宰企业的税费收取标准在不突破55元/头的范围内,企业实际按照增值税15元、所得税14元、工商管理费4元,检疫费4元、加工费18元收取。多年以来,全市定点屠宰企业服务大局,为实施“放心肉”工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屠宰加工企业大多数是老食品公司的老企业,基础差、底子薄、负担重、设备落后,加上目前燃料等物价的上涨、工资水平提高,企业生存压力非常大,而且我市多数县因为人口少,地处山区,每天屠宰量少,部分县甚至只有30头/天,按照18元/头收取的加工费远远不能满足企业正常开支,绝大多数企业亏损经营,更谈不上发展。针对以上实际情况,我们通过对屠宰企业成本的核算,提出了在总税费55元/头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合理减少国、地税和工商管理费,适当提高代宰加工费标准的意见,目前,多数县已经根据当地情况对机工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从而调动了屠宰企业生产积极性。三是正在积极探索对农村边远地区的屠宰管理,逐步消除边远农村市场监管空白。积极探索实现农村屠工管理的有效模式。要求凡是未实行定点屠宰的乡(镇)要实行农村屠工管理制度,在实行农村屠工管理制度的区域内从事牲畜屠宰活动的屠工须持有经县级以上商务局核发的《农村屠工资格证书》,在其屠工资格证书所标注的区域内从事牲畜屠宰活动。同时,完善乡镇定点屠宰场(点)建设,对尚不具备建场条件的可以设立屠工集中屠宰点,由持证屠工集中在屠宰点开展屠宰工作,建立完善的屠宰、检疫检验和屠工管理制度。
今年以来,为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各县市商务系统规范行政执法,明确执法职责,相继成立了执法队,进一步完善了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管理制度,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开展市场巡查,不定期地开展对屠宰场的抽查。建立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毫不松懈,目前,我市无一例重大肉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情况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开展迅速。日用消费品店、农资店已覆盖所有乡镇和35%以上的行政村,截止到2007年底,全市已累计建设了20个农村商品流通配送中心和650个连锁农家店,其中,2007年建设了10个配送中心和189个村级店和35个乡级店。农家店在规范农村消费市场秩序,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消费质量和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在年初的抗雪救灾战斗中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农家店的品牌已深深扎根入农村,被广大老百姓称为“开在家门口的超市”。今年,我们相继召开了试点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总结过去近三年来试点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四月份,我们又申报了2008年试点工作计划,优选了一批新的试点企业,目前,这些企业正在积极准备,科学布点,按照标准建设农家店。与此同时,我们一直致力于农家店日常监管,正在逐步建立农家店信息网络平台,开展“回头看”,重视消费者投诉,对过期食品的回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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